從事食品生產、食品銷售、餐飲服務,應"/>
單價: | 面議 |
發(fā)貨期限: |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(fā)貨 |
所在地: | 陜西 西安 |
有效期至: | 長期有效 |
發(fā)布時間: | 2023-12-14 02:25 |
最后更新: | 2023-12-14 02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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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條款要求,“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。從事食品生產、食品銷售、餐飲服務,應當依法取得許可。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,不需要取得許可。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,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備案”。
申請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(預包裝食品包含普通預包裝食品、保健食品(預包裝)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(特定全營養(yǎng)配方食品除外)、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),符合備案的法定條件,通過、企業(yè)服務e窗通平臺申請辦理設立或經營范圍變更登記,營業(yè)執(zhí)照經營范圍選擇“食品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,保健食品(預包裝)銷售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、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“的一種或多種,備案信息采集表填報準確完整,營業(yè)執(zhí)照予以審批通過且經營范圍記載“食品銷售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,保健食品(預包裝)銷售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、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及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”的一種或多種,取得《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表》的視為備案成功。
2.已辦理食品經營備案(僅銷售預包裝食品)的經營者,《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表》中食品經營者名稱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、經營種類變化的,應通過變更營業(yè)執(zhí)照相應信息的方式變更備案信息